1)第四百一十七章 谁说儿子不如小棉袄(一更)_重生九十年代纪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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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没人知道,任子滔晃动火花棒的动作很僵硬,他也很紧张;

  没人清楚,他这是第一次在傻傻地给女孩画心;

  没人了解,阅尽千帆后的他,今晚能一鼓作气,能冲动的干出这么滑稽的事,要需要多大的勇气,要封存多少回忆,才能勇敢地踏出这一步。

  以至于火花棒燃没了,任子滔手忙脚乱地又点燃另一根,接着划心,这回熟练了些,心型终于划的大了点儿。

  江男站在窗边,看到这样笨笨的任子滔,用手堵住了鼻子,似想堵住笑,又像是想堵住哭。

  王爽和林沛钧她们,以为江男是感动极了。

  可只有江男自己清楚,她是突然发现自己还相信爱情,所以才想哭。

  因为爱情,不会轻易悲伤,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;

  因为爱情,简单的生长,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;

  因为爱情,怎么会有沧桑,它还在那个地方,我们也是年轻的模样。

  江男手中的电话亮了,她带着鼻音接起:“喂。”

  楼下的任子滔问她:“江男,做我女朋友好不好?我们朝朝暮暮一起吃、一起玩、一起哭、一起陪伴父母慢慢变老,开心的要同享,不开心的我会帮你承担,我们不再是一个人,是彼此,哪怕日子平淡、哪怕时光流逝也不怕,你愿意吗?”

  在夜深人静的时分,一向挺直腰板的姑娘,松软下了肩膀。

  她一手揉着眼睛,一手握着电话,哭着想:

  再见,秦老三,你个我想一直弄死的人;

  再见,林迪,和林迪你那个混乱不讲理的妈妈;

  再见,犯过错误的老爸,我好累啊,我要放过自己,再不耿耿于怀。

  再见,那个前期懦弱胆小,后期用强悍包裹住自己的江男。

  再见,那颗被社会磨砺成大酱色的心。

  从此,新的开始了,有男朋友了,是自己很喜欢的男盆友,是自己看他那张脸就很想摸摸的男盆友。

  爸爸妈妈,我愿意,愿意再为任子滔勇敢一次,我还没尝过在恋爱里把自己变白痴,我要把大酱心变成粉色心。

  江男哽咽不成句冲电话说:“我……”

  就在江男“我”时,学校看门大爷摇晃着手电筒狂跑了过来:“哪个年级的猴崽子?给我站住!”

  任子滔一看,雪人上的帽子围脖顾不上摘下来,铁锹也没空拿,大爷腿脚太好了,跑的太快了,他转头就嗖嗖嗖跑了起来,一手握紧电话,一手拽住棒球帽,身上的棉袄被漫天大雪和西北风吹的,随着他跑动鼓起个大包。

  楼上几个姑娘,表情立即变成眼睛圆瞪、半张着嘴,有一个算一个,也包括江男,她还傻傻地拿下电话,看了眼还在通话中,还计时呢。

  而此时任子滔已经跑到大墙边上,几步一蹿就骑在了墙上。

  气的大爷边跑边骂,到了跟前又跺脚喊道:“赶明我给那上面扎上玻璃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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